買網路上購買衣服要有格重要的認知
一、要對自己的身體尺寸有所知流行女裝
像個人就不知道自己鞋子穿幾號
二、網路上的照片色則跟實際上貨有一點點落差流行女裝
太在意這一塊的人還是去實體店面比較好
三、模特穿得好看不見得你就穿得好看流行女裝
買衣服要有自己的風格不要太在意圖片上的模特
四、買回來不合是要有時間去退換流行女裝
在網路上買衣服要選退換貨的平台
所以這件可能適合妳女裝輕透雪紡開箱
商品網址:
商品訊息功能:
- 品號:3438458
- 胸前蕾絲雕花
- 呈現好質感
- 蝴蝶結與花朵更顯迷人
商品訊息描述:
重要場合換上斜肩小洋裝
穿出了優雅又迷人的名媛風~
特別是在胸前的蕾絲雕花
呈現出好質感,襯托品味~
蝴蝶結與花朵裝飾更顯迷人!
適合S號-XL號的女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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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
文/陳泰源
做為一名房仲,當買賣雙方價格達到之後,如果服務費你仍不滿意,請換句話說並持續拉價、議價,就算真的不滿意,賭氣不願、不給成交,也應盡量避免解釋成是因為「服務費不夠or沒有服務費」。
房仲工作辛苦,比較少人知道,比較多人不知道,有更多人則認為:房仲只是扮演媒合的角色,是無本生意,所以服務費「有就好」,何必堅持?
【真實案例1】
某間房子,屋主想賣2200萬,買方看到了有喜歡,決定出價談,
買方第一次出價1800萬,房仲努力議價過後,屋主說要賣2100萬;
買方第二次出(加)價1900萬,房仲努力議價過後,屋主要賣2000萬;
買方第三次出(加)價1950萬,房仲努力過後,屋主說:那我就「實拿」1950萬吧!
房仲問屋主:買方加價已經到頂了,就是1950萬,可是這樣完全沒有服務費,公司無法成交,您是否可以多給一點?
屋主回答:關我屁事。
【真實案例2】
某間房子,屋主想賣2100萬,買方看到了有喜歡,決定出價談,
買方第一次出價1800萬,房仲努力議價過後,屋主說要賣2000萬;
買方第二次出(加)價1900萬,房仲努力議價過後,屋主說要「實拿」1900萬;
房仲努力去拉價後,買方第三次出(加)價1920萬。(賣方已有20萬服務費)女裝針織上衣功能說明
房仲跟買方說:因為買方1??方20萬也才1?,總共服務費才2.X?公司規定一定要要滿3?上才可成交,希望買方再加價,湊足3?務費即可成交。
買方回答:關我屁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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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從事房仲業的夥伴們,一定經歷過無數次類似上述我分享的這兩個真實案例。
案例中並不是想表達,買賣雙方都是錙銖必較,都很摳,最好「有服務」,「沒有費」;也不是要同業們削價競爭做公益、做心酸;相反的,很多買賣雙方其實很清楚,買賣房子是「3方面」的事情,是有付費觀念的;然而,不管你自認為跟你的客戶交情有多好,請記得business is business。
我們房仲的角色/立場,賺我們應該賺的,服務費當然被迫要朝滿?標邁進,此乃職責所在,天經地義!
有些買方認為:該付的1?務費我沒少給,能談成就成,若價格仍跟屋主想要的有差距,那也沒關係。
有些屋主認為:我就是要賣到「某個數字」,超過以上是服務費,能賺多少是房仲的「本事」,沒「本事」就不要跟我哭X。
的確,服務費能運作到多寡,確實是房仲自身的本事,如果沒有辦法把服務費操作到讓自己滿意,也應該盡量避免做為「無法成交」的理由,因為這麼做,只是在跟客戶坦承:對,我是個沒本事的房仲。
當然,這只是通則,不是禁忌,也不是完全不能提,還是要視個案情況的,只是說法/話術要特別注意就是了,否則,有形的損失,或者失去房子的委託,也或者是失去買方給予的機會;無形的損失,則是被貼上銅臭味的形象、勢利的標籤,「有口皆碑」得不償失。
●作者陳泰源,大畢,北市,普通老百姓,房仲業者,有個人臉書。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,來稿請寄editor@ettoday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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